送走了女王节,过完了植树节
大家最关注的日子来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小板凳
蹲在电视机前
等待315晚会曝光了
维权我们是认真的
首先,跟随小编来看看“315”南充楼市篇吧!
今(15)日,
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
中南·漫悦湾 600余人排号购房
“中南·漫悦湾”售楼部的沙盘
昨日, 市民钟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位于高坪区江东南路的在建楼盘“中南·漫悦湾”没有《预售许可证》,却向消费者收取诚意金卖房,并且“交1万抵3万”。
记者登录市房管局网站“新建项目查询”并拨打市房管局电话获悉,“中南·漫悦湾”目前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记者看到,“中南·漫悦湾” 有3幢楼刚开始修建。在其售楼部,多位市民正在选房。
“我想选一套高层电梯楼12层的房子,还有空余的吗?”记者问一位置业顾问。
“目前我们还没开盘正在排号,交1万诚意金,享受‘交1万抵3万’。”
“可以办理网签吗?”记者问。
“暂时不行,因为《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
“现在有多少人排号呢?”
“有600多人排号了。”置业顾问答。
“高层共有多少套房呢?”记者问。
“共有500多套。”置业顾问答。
“交了钱排队,也可能买不到房?”
“我们有可能摇号, 你排号不一定买到房,但不排号肯定买不到,如果你没有买到房,诚意金是可以退的。”置业顾问答。
而当消费者如果要求退“诚意金”时,有可能会费一番波折。昨日,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此前, 她在市内一家楼盘看中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诚意金排号。回头发现该楼盘无《预售许可证》且迟迟未开盘, 她多次前往售楼部要求退钱无果。 置业顾问这次称退款要上报公司得有个过程, 下次又称负责人不在还得等等,再下次时置业顾问已不知去向。好几个月后, 李女士最终要回诚意金但已是心力交瘁,算上车费、来回奔波时间,付出的成本很大。
2
滨江天地 收“诚意金”排号
市民李先生反映位于清泉寺北路的“滨江天地” 小区排号收取购房者“诚意金”。记者从市房管局官网查询,该楼盘目前已办5张《预售许可证》。售楼部工作人员称, 目前只剩下第七幢可以排号选房,其他楼房有的已经卖掉,有的已经有人排号交了诚意金。
记者来到“滨江天地”售楼部时,一名销售人员忙着与购房者签订《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该购房者说,她选好楼层后,就交了购房“诚意金”,享受“交1万抵3万”的待遇。
李先生打开电脑,登录市房管局网站“新建项目查询”,输入“滨江天地”,显示出已办项目列表。李先生指着列表称,“预售许可证号”下方只显示5个号,可以说明目前只办理了5张《预售许可证》。随后李先生又点击“楼盘表”,显示七幢房屋及单元情况: 第一幢第一单元,在图例板上有“可售”显绿色,“正在签约”显蓝色,“已签约”显浅黄色,“已备案”、“查封”、“抵押”、“抵押查封”、“非预(销)售房屋”等分别显示不同颜色。李先生称,问题出在下方的楼盘表视图,各单元及楼层的房屋销售情况一目了然。
记者观察发现, 除第四幢显示空单元外,第一、二、三、五、六幢均有绿色显示,也有其他颜色显示,第七幢为灰色,按图例板对应为非预(销)售房屋。李先生质疑,销售人员或捂盘。
对于李先生的说法, 记者未能得到核实。随后多次拨打市房管局电话2223568联系,电话接通却无人接听电话。
3
英伦1881 还不能签网签合同
“英伦1881”多幢楼接近封顶
3月14日上午,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入高坪区永丰路“英伦1881”楼盘销售接待大厅。“你们这个楼盘有哪些楼层的房子可以选购?”记者问。
“都能选购,要看具体的户型,但我也不清楚哪些楼层还有房子。”一位身穿便装的男子回答。
在销售接待大厅显眼位置,张贴着印有“市房地产管理局特别提示” 字样的提示牌和一张营业执照。提示牌上写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持有《预售许可证》,并向买受人出示或悬挂;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竣工的商品房必须持有《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以下简称《现售备案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前出售商品房的,属于违法销售行为……然而记者却并没有在大厅内发现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
“现在有现房在销售吗?首付款是多少?能拿到网签合同吗?”对于记者的问题, 该男子一一作答:“现在1、2号楼已经封顶了,可以看到现房,其他楼栋内房子都是期房。 但1、2号楼的交房时间是2019年12月。 如果现在选购1、2号楼内的房子,需要交‘三成’的首付款。因为没《预售许可证》, 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后暂时还不能签订网签合同。”
“为什么1、2号楼已经封顶了,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呢?”记者追问。
“这个楼盘有点特殊,以前有个开发商修建了一部分就没有继续修建了, 现在是‘英伦1881’接到在修建。因为各种规划政策不同,现在修建又不能更改房屋结构,报规划的流程也比较复杂,所以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该男子说。本报记者 文/图
目前认筹金、诚意金或定金的风险在房地产消费领域越来越凸显,一些不诚信的房地产开发商收取了认筹金、诚意金或定金,经过较长时间无偿使用后,后期如果房价出现大幅上涨,开发商宁愿双倍返还定金也要解除合同,这样购房者往往丧失了最佳的购房时机。如果遭遇烂尾楼,购房者的损失将难以弥补。那么,消费者购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小编提醒说,认筹金并不等同于定金,只是通过认筹协议明确约定其功能和作用,虽然一般来说,商品房认筹的优惠条件很吸引人,但一定要先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等进行理性研判、分析,再决定是否认筹。消费者一旦交付了认筹金,面对商家的空口承诺和逐年上涨的房价,很可能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消费者在购房前,首先要通过媒体、网络、监管部门确定房源是否有合法身份。其次是要严格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消费者特别要注意看清楚这些证照是不是你选定的房子的证照,小心开发商玩“移花接木”的鬼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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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来源:南充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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