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如何才能买到放心房?初次买房者应该做好哪些买房准备?在购房过程中如何才能辨别房屋销售是否合规?如何走购房交易程序?
前几年,我市曾经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现场统一设置“购房提示”公告牌,以展板形式摆放在销售现场进门处醒目位置。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效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各楼盘售楼处必须公开的“购房提示”内容进行了修订,对购房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提醒,修订后的“购房提示”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提示购房者对于开发企业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事项、销售人员对购房者的承诺要谨慎辨别;确认意向购买的商品房所在楼幢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处于可售状态,充分了解拟购房屋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销售等限制销售情况;提示购房者缴纳的购房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分期付款等)应当直接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该楼幢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注意事项。
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内部登记、VIP 卡等形式,向购房者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融资、借款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牢记购房提示,将提高广大购房人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购房者如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有疑问,或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或举报:
顺庆区:0817-2223568
高坪区:0817-3362032
嘉陵区:0817-386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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