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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2017公开考核招聘10名城区中学教师 [打印本页]
作者: 零距离招聘顾问 时间: 2017-4-21 09:27
标题: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2017公开考核招聘10名城区中学教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嘉陵一中和陈寿中学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0名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嘉陵一中岗位:语文2名,数学、英语、政治、地理、信息技术各1名。
陈寿中学岗位:语文、数学、体育各1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嘉陵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填写《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毕业证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明,出具的证明务必注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学历层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证明信息不全面不准确者不予认可);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2张张贴在考试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5.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3)。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考者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表,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信息技术、体育学科为讲课、技能测试,其他学科为讲课。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或技能操作。面试教材以现场提供的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30)在嘉陵区教育局政工股领取《面试通知书》。2017年5月6日上午7:30前,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嘉陵一中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报考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8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三)体检
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及复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经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语文、数学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学校。选岗时间及要求由嘉陵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按南充市嘉陵区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若原已就业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办中学教师编制管理,执行公办中学教师相关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教育局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6.招聘学校、嘉陵区教育局、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嘉陵区教育局:0817-3886017
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631047
嘉陵区监察局:0817-3631035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城区中学教师报名信息表
3.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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