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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恶狗撕咬的截肢女孩仍需治疗,主人企图通过社会捐凑集善款,逃避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耳令    时间: 2015-1-31 19:03
标题: 被恶狗撕咬的截肢女孩仍需治疗,主人企图通过社会捐凑集善款,逃避责任!
    近日,当6岁小女孩蒲思怡被恶狗撕咬导致截肢的新闻被播出以后,受到媒体及好心网友的关注。来自社会各界的善款源源不断,我和朋友也是在昨天看到此新闻,便商议一同赶赴医院看望小女孩,并尽一些绵薄之力。    穿过医院杂乱昏暗的廊道,我们根据网络提供的信息,赶到了川北医学院住院部10楼骨科。踏入病房的那一刻,我们看到小女孩盖着被子躺在床上,那一秒我甚至觉得她和普通的健康儿童没什么两样。她静静的,看着我们,拿着我们递过的红包,天真的玩着,她或许还没意识到在她人生中发生了多么可怕的事情。蒲思怡的妈妈告诉我们,她很喜欢跳舞,曾被学校挑选出来参加跳舞比赛,还获得了二等奖。而从此以后,她的舞蹈之梦,就将在6岁这年破灭,一想到此,我的心便如揪住般疼。
     思怡很坚强,这种正常的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疼痛,她只是微戚着眉头,静静的承受着。她问妈妈“妈妈,以后没有脚该怎么走路啊?”妈妈摸着她的小脑袋,告诉她“不怕,以后爸爸妈妈陪你走路,你就可以走很远了。”一时间,我和朋友泪盈眶。
     和蒲思怡的父亲蒲桂林聊过以后,我们了解到,目前恶狗已被打死,恶狗的主人王光裕至今来看过三次,共拿出了6000元钱。他告诉思怡的父母亲,他刚刚买了房子和车子,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了。呵呵,多么可笑的理由,你买了车子房子,享受着你的人生,却要一个本该健健康康过完自己一生的孩子去自己承担他所犯下的过失!
     王光裕告诉蒲桂林,他会尽量向社会募集善款,为思怡凑集更多的医疗费。呵呵,王先生算盘打的可真是精啊,社会捐款代表的是社会的爱心,和你王先生有什么关系?难道社会捐了款你就可以逃避自己的责任了吗?
     在此,我呼吁论坛里懂法的网友,都一起来关注此事,目前小女孩的父亲申请法律援助失败,而没多少文化的他们,根本不懂得如何进行维权。我们靠自己所凑集的善款根本就是杯水车薪,而思怡一家所需要的是得到真正有利的帮助!


作者: 死者能舞    时间: 2015-1-31 19:46
警察是吃饭的吗?
作者: 两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5-1-31 20:26
有钱养恶狗,没钱给人治病??
作者: 甲甲虫    时间: 2015-1-31 21:30
直接起诉
作者: 有关部门    时间: 2015-2-1 00:11
必须找恶狗主人承担责任!
作者: ncliyujie    时间: 2015-2-1 01:10
当事人也应该赔偿
作者: 云中浪子    时间: 2015-2-1 08:51
可怜的娃。
作者: 小冬菜    时间: 2015-2-1 11:46
不赔钱说这种都,警察死绝啦迈?!
作者: 冷冷的西街    时间: 2015-2-1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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