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4次酒驾被查,驾照重考还差7天满实习期,又被吊销!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蓬安一男子“好了伤疤忘了疼”,一而再、再而三的“酒驾”,5年内4次因酒驾被抓!这次酒驾被查距离他重考驾驶证还有7天满实习期。事件回顾
2024年5月5日13时许,邓某某驾驶川RG***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蓬安县磨子街路段时,因涉嫌酒驾被现场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交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显示检测结果为 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进一步核查是,发现驾驶人邓某某竟是一名“老熟人”,这已经是邓某某第四次被查了。违法记录
第一次:2019年10月31日,邓某某在蓬安县城北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第二次:2020年4月17日,邓某某在蓬安县嘉陵中路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被罚款21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次:2021年3月26日,邓某某在蓬安县丝绸街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900元,并被行政拘留5天。?
而在2024年5月5日这一天邓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又被查获。据了解,邓某某在2020年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后,于2023年5月13日重新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谁曾想,还差7天就满实习期,他竟再次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邓某某称,5月4日当晚跟朋友在烧烤店喝了8瓶啤酒至5日凌晨2时,心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酒精可能已经消化了,应该没事,于是中午又开车上路,没想到又被查出酒驾。
最终,邓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5日。
来源丨蓬安交警
处理轻了,终成马路杀手。 酒驾一次就应该吊销驾照终身禁止、执法部门别法网大开害人! 这种人还有法开车 好了伤疤忘了疼 这个才叫累教不改的典型。 对这种人必须终身吊销执照,不得在驾驶汽车。 这种人,应该终身禁驾 屡教不改,终身禁驾。 正如老人所言:不改要劳改。 必须红牌罚出,终身禁考。 这个真不知道,是酒害了人,还是人害了酒 这种人就不该发驾照 难道这个家伙脑袋里进了水?他就不知道这一条铁律必须遵守,那就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必须的! 就是不长记性 建议直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