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南充此地开展重点整治→
蓬安县公安局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通行和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22日起
二、整治区域
蓬安城区所有道路、公交线路、火车站、客运站、背街小巷、公园、集贸市场、公共广场、城乡结合部。
三、重点整治路段
政府街、政通街、民安巷、悦庆街、静安街、平安街、东风大道、相如大道、抚琴大道、文君路、建设路、嘉陵路、凤凰大道。
四、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停放在无停车泊位的行车道、路缘石(人行道)、公交站、右转车道、斑马线上;机动车占压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电动二、三、四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违规加装遮阳伞(篷)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利用机动车占道售卖货物、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流动商贩沿街叫卖。
(五)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巡查执法,对违规停放机动车依法予以处罚。
(二)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且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进行拖移处理。
(三)对电动二、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的,将依法进行拖移并处罚。
(四)摩托车、电动车严禁加装遮阳伞(篷),违者一律拆除。
(五)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进行处罚。
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整治中,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蓬安县公安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4月19日
来源:蓬安公安
规范城市管理不只一时贵在坚持 希望交通秩序整治以后,城市的面貌,城市的交通焕然一新。 交通秩序整治,蓬安走在最前列。 城市规范管理关键是持之以恒,切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遵守相关规定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23 10:43
城市规范管理关键是持之以恒,切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要坚持下去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22 09:03
希望交通秩序整治以后,城市的面貌,城市的交通焕然一新。
这样才能根本意义上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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