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小小编 发表于 2024-4-3 16:53:34

南充:私家车与电瓶车相撞,原因让人无语……

闯红灯的危害众所周知
但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为了节约时间闯红灯或抢黄灯当二者在路口偶遇想想就知道有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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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遇上“抢黄灯”如此“邂逅”很受伤
3月21日12时许,兰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瓶车,行驶至仪陇县宏德大道与嘉欣路相交路口处时,闯红灯行驶。就在此时,许某驾驶轿车抢黄灯进入路口并左转,随即与兰某相撞。事故造成兰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认定,此次事故兰某(电瓶车主)驾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许某(私家车主)驾车黄灯通过交叉路口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南充公安交警提醒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路口车辆、行人的通行权,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请遵守交通规则,不擅自闯红灯;机动车在遇黄灯亮起时请耐心等待,不要因一时之快,而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伽玛刀 发表于 2024-4-3 17:29:28

安全出行重于泰山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4 08:19:05

可以想象私家车与电瓶车相撞的结果是怎么样?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4-6 10:52:30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4 08:19
你小小的一辆电瓶车怎么撞得赢私家车?真的是不自量力。

妥妥的双输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4-4 21:06:53

开车还是按照交通法比较稳妥。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4-4 21:06:08

人要有点冒险精神,要用对地方。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4 08:19:21

你小小的一辆电瓶车怎么撞得赢私家车?真的是不自量力。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5 09:37:30

你与他之间不过是鸡蛋与石头。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4-6 10:49:47

两个都不守规矩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4-6 10:53:38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4-4 21:07
违反交通法是要出人命的。

安全无小事

Anonymous 发表于 2024-4-6 11:44:25

驾驶人心存侥幸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4-4 21:07:41

违反交通法是要出人命的。

我是小周 发表于 2024-4-4 21:51:52

闯红灯都不看车吗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4-6 10:52:07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4-4 08:19
可以想象私家车与电瓶车相撞的结果是怎么样?

肯定没有赢家

刘某 发表于 2024-4-6 17:04:50

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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