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办理产权证326天,南充一开发商被判赔钱
2019年3月1日,张先生与南充阆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将位于阆中市七里新区一套门面房以总价110多万元出售给张先生。至2022年6月30日,张先生已经全部付清房款,但房产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2023年8月30日,张先生将该房产公司起诉到阆中市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被告方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为自己办证,截至当时已经延迟办证326天了,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应按已收房款的总额,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的1.5倍,赔偿违约金6.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依约履行。
原告张先生已按合同约定向被告公司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公司未按约定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张某诉请判令被告公司向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原告张先生主张按已收房款的总额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的1.5倍计付违约金过高,法院以张先生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衡量,酌定逾期办证违约金的标准为日万分之零点四,被告公司应当支付张先生逾期办证违约金1.5万余元。
来源丨南充新闻网
为法律公平公正点赞 必须赔偿延迟交房维哟金 很厉害、居然打赢了官司。 知道了,谢谢你的提 这种该惩罚就惩罚 赔偿是必须的,立即办证更重要。 必须赔偿 应该为自己不履约付出代价 必须给开发商以惩罚 这违约金理应赔付 这个开发商为什么要拖这么长的时间?你看,这不遭起了!还要被罚款。 不晓得这个开发商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拖这么久?你拖得再久也拖不了不给人家办证啊,这一下摊上事儿了。 严惩黑心奸商 官司只要打赢了,就应该赔偿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