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最新通报:2人被双开
2月28日,据廉洁四川最新消息:原攀枝花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光富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攀枝花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原攀枝花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光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光富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报销差旅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曾光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光富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朝林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朝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朝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毫无组织规矩和原则,将人事权当作利益交换工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挖空心思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作入职等方面谋取利益,索要和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朝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朝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两颗耗子屎 一个班孑的贪污,严惩没有? 曾光富丧失理想信念 加大惩治贪污腐败官员的力度,才能遏制住贪污腐败的势头。 仅仅开除工职,正好一身轻享受生活。 他们贪污的财富,己有按排。 贪官污吏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所以愿意挺而走险。 msx 发表于 2024-3-1 08:24
严惩腐败分子
要是严惩了,还会这样多? 建议本届人大增加对刑法的修改内容,将惩治贪污腐败官员的力度从100万元开始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严惩腐败分子 身在高位,不思感恩,却贪赃枉法,枉费组织信任和栽培。 希望廉洁四川以后发布这类信息时,配上相关实名资料,而不能仅仅因为“维稳”、"反邪”、“保密”、“舆情治理”而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失去信任 支持国家重拳打击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3-1 06:50
他们贪污的财富,己有按排。
只要在国外有子女家属的领导100%都是贪腐分子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4-3-1 06:51
仅仅开除工职,正好一身轻享受生活。
应该是先开除公职在追其违法贪腐行为 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