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这个烂尾多年的小区,还没完全交房就开始收物业费了!
网友反映南充中环岛小区因资金问题几度烂尾不能按时交房,没有达到交房验收条件,业主没办法提前把房子接了,南充横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么算物业费是否合法合规?网友说已经有部分接房业主交了物管费,并开了收据发票,2月16日打电话向该小区物管询问,对方称“后面无论什么时候接房的,都从去年11月开始收取物业。”也就是说该楼盘几度烂尾之后还有多栋处于停工状态,且不知何时能接房,“为什么物管费先行,对后面接房的业主是否公平?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资料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新买的房子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自房地产商向业主交房之日起,计收业主的物业管理费。
开发商原因导致交房延期的,延期期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业主自己原因导致收房延期的,责任自负,仍按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计算物业费。
一切遵循合同精神 我就是想想疯了呗 迫不及待的拢钱钱了 早栽谷子早打谷、早收物业费也是为了请得起保安来守护。 严格按合同办事 买个烂尾楼,烦死人了 按合同办事 真是坑死人了啊 进去就要收物管费 没办法,吃亏的总是民众。 按合同办理。 要按合同办 应按合同办事。 横竖都要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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