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丶 发表于 2017-2-13 18:01:17

延福雅居开发商强行多收数个平方的钱?官方是这样回答的!

南充市延安路延福雅居开发商强行多收几个平方的钱,如果不补钱钱就不给电卡,事件在各大论坛、各行政部门广泛发布,也收获到一些回音,不过似乎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下面是事件起始的原文:

南充延安路延福雅居大部分为08年地震危房改造,从2009年初拆迁至今没有交房,如今9年时间过去,早已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而拆迁户的过渡补偿费用在去年已经停了。很多在外租房的拆迁住户为求稳定,在目前房屋还没有交房的情况下便开始装修,迫不及待结束住房生涯搬进新家。
但是,延福雅居的开发商不按合同办事,原先拆迁合同约定该有的东西缺少很多,现在更是强制要求所有还房住户必须多交几个平方的钱,面对这莫名奇妙从天而降的几万元额外费用,拆迁住户多次上访无果。此后开发商更是霸道的要求住户必须交钱否则拿不到电卡,并且多收的这几个平方的钱,根本不会写进房产证,那么凭什么交这几万元莫名其妙的费用?我就想问问究竟是谁给了开发商这么大权利?如此胆大妄为就不怕被查?!



维权文章发布一个多月以后,获得官方式回复,基本上没能解决问题:
顺庆区北城街道: 因此事该小区业主多次到街道上访,街道与开发商多次协调,开放商表示,按项目建设惯例,房屋面积应以房管部门勘测为准,因该项目现未综合验收,是否存在多平方问题,要等综合验收后与设计规划图对比后才能得出结论。
市房管局: 小区业主你好!我局收到XX论坛反映延福雅居小区问题的舆情诉求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四川特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顺庆区延安巷1号灾后重建项目“延福雅居”是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市、区政府确定的灾后重建项目。顺庆区人民政府四届第41次常务会议明确,根据灾后重建和片区居民意愿,进行重建改造,改造模式为开发式重建。经市规划部门对该片区规划,该项目共修建2幢高层电梯房,其中部分房屋用于还房。
   经查询该项目于2014年4月办理了1、2、3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2号楼房屋性质为住宅;3号楼房屋性质为地下车库。目前该项目均为预测面积,还未在我局进行面积实测备案。
      经调查,拆迁还房业主反映的问题,公司理由是“因拆迁户未按拆迁合同约定支付房屋补差款,所以在物管处未领取电卡”。因反映的问题不属我局行政管理范围,建议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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