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业主拒交物管费被告 反诉物业公司
南充一业主拒交物管费被告 反诉物业公司南充新闻网2015-10-29 08:21
物业和业主,仿佛天生就是“冤家对头”,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纠纷、矛盾乃至大打出手的事情层出不穷。近日,蓬安县某小区居民王华就因拒交物管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而王华也不甘示弱,在法庭上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其维修卫生间的费用。
拖欠物管费 物业状告业主
今年2月1日,蓬安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王华诉至蓬安县人民法院,称王华与该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当地物价局核定价格进行了全方位的服务予以收费。但2013年至2014年,王华均没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该公司多次口头及书面通知王华,但王华仍不缴纳,这严重损害了该小区的形象,影响了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王华交纳下欠的物业管理费833元,滞纳金456元。
业主当庭反诉物业
庭审过程中,王华当庭反诉,称自己并非不愿交纳物业服务费,而是物业公司叫施工人员打烂了自己家里卫生间的瓷砖,到现在都一直没有维修,严重影响了卫生间的使用和美观。而自己预支付的维修费用也没返还,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其维修费用300元,以及赔偿自己的新房损失1000元用于重新装修。
庭审查明事情经过
经过庭审举证质证,主审法官查明事情经过。2013年,王华所住小区的同一栋楼楼下邻居自家房屋出现卫生间渗水情况,邻居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后,物业公司经过初步审查,武断认为是王华家里的卫生间漏水渗入楼下邻居家的卫生间,王华虽予以否认,但物业公司坚信是王华家的过错。为了弄个明白,物业公司和王华、邻居口头约定找人查看施工,并叫王华先行垫付了300多元的施工费用,约定如果不是王华家的卫生间渗水而是主管道渗水的话,这施工费用以及恢复原状的费用就由物业方支付。施工人员作业后,发现并非是王华家的卫生间渗水,检验的结果是主管道渗水。然而,在王华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施工费用和恢复原状时,物业公司却拒绝返还,于是王华用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来对抗物业公司拒绝返还自己垫付费用的做法。
调解结案 各自赔偿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均当庭表示同意调解,王华向物业公司支付服务服务费833元,物业公司向王华支付维修费400元,该案最终得以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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