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066227 发表于 2015-4-29 07:09:11

重庆武隆发起“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


“闺藏深山人未识,一朝闻名天下惊。”武隆,一个位于重庆东南部的全国新兴旅游大县,自然风光全国少有,历史文化源远流长。这是一个囊括世界所有的喀斯特奇观的“世界喀斯特生态博物馆”;这是一个负氧离子含量是重庆主城的108倍户外运动天堂;这是一个《满城尽带黄金甲》《变形金刚4》和《爸爸去哪儿》相继拍摄取景的天然影视基地;这是一个被著名导演迈克尔贝盛赞为“地球上最美丽的地方”;这是一个同时摘取了“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两项旅游桂冠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武隆集大娄山脉之雄,武陵风光之秀,乌江画廊之幽,融山、水、泉、林、洞、峡于一体,集雄、奇、险、秀、幽、绝于一身,逐步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这里山美、水美、人更美,2014年全县接待游客达1908万人次。为了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充分挖掘武隆文化底蕴,宣传武隆,讴歌武隆,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中共武隆县委、武隆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武隆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其立意新颖、歌词易记易传唱,旋律优美。   
2.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主要以民族、通俗唱法为主,易于大众传唱和流行,成为武隆旅游宣传广告歌曲,提高武隆知名度、美誉度。每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本次征集概不退稿。
三、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词曲作者。词作者自己约定曲作者创作,曲作者自己约定词作者创作。
四、评选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15首,评委会可根据应征作品质量,适当减少入围作品数量,但不少于8首。每首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0.5万元及证书一份;对入围作品进行优选,评出优胜奖5首,奖励人民币1万元;经过一段时间传唱后,根据传唱后反响情况(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最终评出特别奖1首,再奖励人民币5万元。
2. 2015年12月1日前公布入围和获奖名单。由于歌曲有词曲作者,投稿时词曲作者自行商定由谁投稿,主办方只认投稿人(词曲作者中一人),主办方只将奖金颁发给投稿人,投稿人需与另一作者商定奖金分配比例,并自行分配。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曲谱一式两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打印),须同时录制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如果邮寄或送达,须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但主办方不另支付其制作费用。
2.应征者需在信封或邮件上标明“‘唱响武隆’新歌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明词、曲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有效通讯地址(特别注明投稿人是谁)。
3.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9月30日18:00之前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传至重庆市武隆县文化馆(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52号,邮编:408500。武隆有关资料索取请至中国重庆武隆网。
六、其他事项
1. 应征作品或者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2. 作者一经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制作、表演、改编、媒体传播、商业及公益性出版、演出和推广等,主办方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3.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未尽事宜,由武隆县委、县政府解释。
                                              中共武隆县委
                                             武隆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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